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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、施工和维修服务能力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

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、施工和维修服务能力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

为规范和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、施工及维修服务水平,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、施工和维修服务能力等级评定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定范围
本次评定适用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内从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、施工和维修服务的单位,包括安防工程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。

二、评定依据
评定工作依据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》及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,确保评定过程公正、透明。

三、评定内容
评定内容包括:

  1. 单位的设计能力,包括技术方案、人员资质和创新能力;
  2. 施工能力,涵盖工程管理、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;
  3. 维修服务能力,涉及响应速度、维护质量和客户满意度。

四、评定程序

  1. 申报:相关单位需于2020年X月X日前提交申报材料,包括企业资质证明、业绩报告等。
  2. 初审:由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。
  3. 现场核查:对通过初审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。
  4. 结果公示:评定结果将在指定平台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  • 申报截止日期:2020年X月X日
  • 初审时间:2020年X月X日至X月X日
  • 现场核查:2020年X月X日至X月X日
  • 结果公布:2020年X月X日

六、其他事项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按要求准备材料。逾期未申报或材料不完整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如有疑问,可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安防行业协会(电话:XXX-XXXXXXX)。

特此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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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02 09:28:17